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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提示函
  • 来源: 新余市财政局
  • 作者:政府采购指导科
  • 发布时间: 2025-02-05 15:58

各采购代理机构:

近期,根据市审计局移送线索及有关供应商举报反映,仍有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保证金以及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等乱收费行为。如某派出所信息化改造线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代 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且逾期两个多月才退还;还有某 大病保险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以该项目曾流标导致其成本增加为由向中标供应商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收到相关反映线索后,我局分别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约谈教育,并责令及时改正。

代理机构乱收费行为,主要表现为违规收取投标(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限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逾期退还保  证金、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在标  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不合理费用、违规转嫁专家评审  费等形式,是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属于政府  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不仅会侵害市场主体  的合法权益,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而且会严重影响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采购代理机构务必要提高认识,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要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将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上,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将持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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