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余市财政局
- 作者:政府采购指导科
- 发布时间:
2025-02-05 15:58
各采购代理机构:
近期,根据市审计局移送线索及有关供应商举报反映,仍有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保证金以及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等乱收费行为。如某派出所信息化改造线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代 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且逾期两个多月才退还;还有某 大病保险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以该项目曾流标导 致其成本增加为由向中标供应商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收到相关反映线索后,我局分别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约谈教育,并责令及时改正。
代理机构乱收费行为,主要表现为违规收取投标(履约) 保证金、采购文件限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逾期退还保 证金、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在标 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不合理费用、违规转嫁专家评审 费等形式,是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属于政府 采购领域 “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不仅会侵害市场主体 的合法权益,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而且会严重影响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采购代理机构务必要提高认识,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杜绝类似违 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 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不断提高 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要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将精力放在提 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上,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将持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 “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 “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