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度新余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余财法〔2025〕1号
各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各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新余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性织的下列收入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新余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新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1日
关于公布2024年度新余市市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