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5〕10号)文件,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市、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聚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增强重点政策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资金规模不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60%,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二、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跟踪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本局预算科。
附件: